1、条例中定义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是指归属于乡、镇、村、组全体成员的共有财产。集体经济组织(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则是以集体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建立的,具有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们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要执行者,负有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的责任。
2、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主要规定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及其管理。根据条例,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资产拥有四项基本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3、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强调了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视和推动。政府在第三章明确指出,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之中,通过积极的指导和支持,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托集体资产,寻找适合的经营项目,并借此创办经济实体,以实现集体经济的壮大和提升。
4、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根据条例,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首先,对于以下行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采取警告并责令改正的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镇村集体资产,指镇村范围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包括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控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 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依法代表该组织内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处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有关问题。
xx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农经站的业务指导下,我们切实发挥新xx届村级监委会的作用,围绕村级招投标项目、资产台账、账务处理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镇38个行政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有力促进了当前农村的和谐稳定。
1、农业部关于农村三资管理办法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种资产(即资金、资产和资质)的管理和流转方式,并明确了有关责任和处罚措施。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种资产(即资金、资产和资质)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部于2011年发布了《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2、农业部发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资质的管理与流转,确保农村三资的安全,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3、管理的必要性:此外,加强管理还有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责任落实: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深刻理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3、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主持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朱新华,男,汉族,中共党员。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4、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四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涉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五条 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以租赁、联营、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制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中占据着关键位置。这个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科学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①收入管理制度:集体收入按期入账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代管资金使用审批制度。②支出管理制度。村(居)集体的所有开支必须取得合理合法的凭证,所有的支出凭证实行会签制度,须有经办人、记账员、村(居)主任签字后,由党组织书记最后把关签字。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内容简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取得进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基本保证。